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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邵阳市公车交通违法零减免零容忍

发表于2012-11-26


11月14日,来自社会各界的25名监督员应邀走进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电子监控大厅,详细了解交通违法现场抓拍及处理情况,并到城区交通要道察看交通秩序,监督员们对公车交通违法零减免零容忍的做法赞不绝口。今年10月以来,湖南省公安厅、省交警总队分别发文,在全省推介邵阳市创新公车交通违法处罚机制的经验。

近年来,邵阳市机动车辆猛增,现已达57万余台,因道路交通配套设施严重滞后,城区交通拥堵现象日益凸显,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,其中部分公车成为乱源之一。有些公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之后,往往利用职权和人脉资源逃避处罚,人民群众对此极为反感。为此,邵阳市创新公车交通违法处罚机制,今年6月,市纪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监察局、市公安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单位联合下发《邵阳市公职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处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规定公车交通违法实行公车、驾驶人、所属单位责任追究:对公车依法处理,不得有任何减免;对公车驾驶人除依法处理外,实行抄报制度,按被抄报次数,分别给予年度考核不得评优、离岗培训、诫勉谈话、当年内禁止驾驶公车等责任追究;对公车所属单位除依法处理外,按被抄报次数分别给予通报批评、取消评优资格、扣发单位文明奖、黄牌警告、减少年度考核优秀比例、撤销或建议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、在市级主要媒体曝光等责任追究,情节恶劣、造成不良后果的,对单位领导诫勉谈话,情节特别恶劣、后果特别严重的,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《邵阳市行政问责办法》进行追责。截至10月底,《邵阳日报》等市级主流媒体共曝光公车交通违法行为220起,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其给予行政责任追究。

自邵阳市创新公车交通违法处罚机制运行以来,公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由原来不以为然变得重若千钧,纷纷掏腰包为自驾公车交通违法行为买单,并从行政追责中吸取深刻教训,全市公车交通违法处罚率由以往的20%左右上升至现在的100%。眼下,全市各单位掀起学习交通法规热潮,公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引领文明行车新风尚,全市交通违法行为日趋减少,邵阳城区交通混乱、堵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,交通路网通行能力明显增强。民调部门调查数据显示,人民群众对邵阳城区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从去年的52.3%上升到89.7%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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