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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“房爷”事件举报者逮捕方被质疑 警方承认笔误

发表于2012-11-30

警方公开认错系“笔误”

网曝深圳干部坐拥20亿房产事件举报人周某杰被逮捕,但批准逮捕的不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,而是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,这起备受当地市民瞩目的网曝事件再次引发强烈关注,也遭到举报人家属的质疑。

针对质疑,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于11月28日晚通过其官方微博回应称,在执行逮捕过程中,因民警粗心,将《逮捕通知书》中批捕机关“龙岗区人民检察院”误写为“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”,并对家属造成的困扰和不良影响表示歉意。

据龙岗区警方通报称,周某祖于2010年4月成立园林绿化公司,注册资本为10万元,同5月19日,周某杰将公司注册资本虚增至500万元。2007年以来在深圳市天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对龙岗区南联小学片区旧改中,周某杰假冒他人身份骗取补偿款300余万元。

6月10日,龙岗警方对周某杰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。7月9日,龙岗警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、合同诈骗罪,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周某杰。7月13日,深圳市检察机关认定,其合同诈骗罪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,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,要求龙岗警方加大侦查力度。11月27日,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,周某杰分别为其经营的4家公司虚假增资,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作出批捕决定,当日龙岗警方对其执行逮捕。

据了解,周某杰经营包括园林绿化、市政工程、物业管理、清洁服务等四家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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